仇视伊斯兰不能成为不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的理由

2024-09-14 21:37来源:本站编辑

亲爱的PAO,

我的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因涉嫌贩卖毒品而被警察逮捕。被捕后,他立即被带到村委会大厅,对缴获的毒品进行标记和盘点。据警方说,在逮捕地点不能这样做,因为那里是穆斯林地区;因此,危险。这合理吗?

蒙纳

亲爱的蒙纳,

《共和国法案》(RA) 9165第21条,又称《2002年综合危险药物法案》,经RA 10640修订,部分规定:

“最初保管和控制危险药物、受管制的前体和基本化学品、仪器/随身物品和/或实验室设备的逮捕队应在扣押和没收后立即清点所扣押物品,并在被告人或被没收和/或扣押这些物品的人或其代表或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拍照;与一名民选公职人员和一名国家检察机关或新闻媒介的代表进行面谈,并要求他们在清单的副本上签字,并发给他们一份清单的副本……”(重点)

法律要求逮捕人员严格遵守监管链规则。虽然它也提供了基于正当理由的例外情况,并提供了逮捕小组采取具体步骤“确保扣押物品的完整性和证据价值得到适当保存”,但是,仅仅基于毫无根据的恐惧和文化成见的偏差不仅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且还证明了无罪释放被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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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角度来看,最高法院在2020年3月11日“人民诉阿卜杜拉案”(People v. Abdulah, GR 243941)中,由高级大法官Marvic MVF Leonen撰写的判决更具启发性,即:

“在这里,缉获的毒品不是在被告上诉人被捕后立即进行标记的。用他自己的话说,PO3 Temporal透露,在认为目标区域不安全后,该团队决定在村委会大厅标记和盘点物品,因为它是“穆斯林地区”:xxx

“控方试图证明拖延标记和清点物品是合理的,如果不是冷酷无情的话,这是太弱的理由,不能证明警察没有遵守监管链的要求。

“在最近的人民诉塞比莱诺案中,本院谴责控方以目标地区是一个‘臭名昭著的穆斯林社区’为理由不遵守第21条的理由。我们强调,这种呼吁是一种偏执的观点,只会在不同宗教信仰的菲律宾人之间激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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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警察将所谓的‘穆斯林地区’等同于危险地区的做法,不仅为偏离法定要求提供了空洞的理由,而且强化了过时的刻板印象和公然的偏见。”

“仇视伊斯兰教,即对伊斯兰社区的仇恨,绝不能成为警官不遵守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21节的正当理由。法院必须小心,不要轻易批准缺乏理由的理由,不要让过时的偏见永久化。任何形式的宗教歧视都不能作为控方不遵守法律的理由。

“更糟糕的是,据称缴获的毒品在被没收后以及在运往村委会时的处理方式仍然不明。所有指控都是PO3 Temporal自己保管的。

“本院以前曾谴责警察直截了当地声称对据称扣押的过境物品进行了密切的个人保管。正如在人民诉德拉克鲁兹案中指出的那样,这一单独的主张“充满了危险”,“即使不是可疑的,也是鲁莽的”,“确保物品完整性的一种可疑和可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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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述决定应用于你的案件,显然警察没有正当理由仅仅因为逮捕发生在穆斯林地区而背离法律的授权,立即在逮捕和扣押地点对所扣押的物品进行标记和清点。基于歧视和偏见的偏差不仅不符合法律的严格要求,而且也有理由无罪释放你的父亲。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这个建议完全是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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